文化传媒公司新成立需要办理什么许可证
- 供应商
- 北京执一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公司名称
- 北京执一者商务服务
- 服务事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服务区域
- 北京
- 联系电话
- 13810638997
- 手机号
- 13810638997
- 联系人
- 王鑫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士阁大厦B座1107
- 更新时间
- 2023-06-11 00:59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微电影、网络剧、用于商业宣传的短片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需要进行许可审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该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里专题专栏不包括时政、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审批属于后置审批,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果还没有注册公司,需要先注册一家公司,注册公司流程:
1、为公司准备几个名称,可以叫xx文化传媒,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法人、股东、监事的身份证材料;
3、注册资本100万以上,各个股东的注资比例;
4、注册地址为商用地址,如果没有,我们可以提供注册地址;
5、确定好经营范围;
6、领取营业执照,还有章。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办理要求:
1、有至少三名从事广播电视相关的专职人员,如果缺少,我公司可以提供;
2、有符合开展业务的经营场所、办公设备;
3、从申请日往前三年,公司法人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或者公司没有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公司是内资公司。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广播电视学相关人员的材料;
4、公司章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播电视局审批,有效期为两年。没有没有广播电视学相关的人员,我公司可以提供。如需办理,欢迎咨询。
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如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公司的,须向分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