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皮肤刺激 毒理学评价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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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检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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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熊大生
所在地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1号金科工业园2栋1层101房
更新时间
2024-09-24 10:00

详细介绍

服务背景

毒理学试验通常为新开发的化妆品产品在投放市场前,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类别进行相应的试验,以评价其安全性。毒理学检测可以让我们了解化妆品中化学物质的毒性,找出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同时为评价该化妆品产品是否应该投入市场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由于化妆品种类繁多,在选择试验检测项目时一般根据被测化妆品的实际情况确定。比如每天使用的化妆品就需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者不再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间隔数日使用的和用后洗的化妆品可以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与眼接触可能性小的产品就不需进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评价资料应当包括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综述、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资料和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化妆品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一)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二)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三)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四)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性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时需做该项试验);
(五)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六)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七) 致畸试验;
(八) 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九) 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
(十)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还可考虑其他必要的试验。如果该新原料与已用于化妆品的原料化学结构及特性相似,则可考虑减少某些试验。


检测标准

产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标准
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hj/ 附录 健康效应等
化妆品毒理学试验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
化妆品毒理学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

 

化学成分检测 物理性能测试 抗拉强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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