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手持式电动工具CQC认证 电气CQC认证
- 供应商
- 浙江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662248593
- 手机号
- 18662248593
- 业务经理
- 周志琴
- 所在地
-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 更新时间
- 2024-05-24 08:5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消息:新推出的cqc标志认证业务产品,总共6种。
1、005009 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2、006013 电焊机安全认证
3、001108 复印机
4、013012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5、013056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与汽车用灯具组合)
6、014017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与摩托车用灯具组合)
以上6种产品以后不再强制执行ccc认证,将原来的强势性ccc认证调整成自愿性cqc认证。
相关声明如下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29号联合公告《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自2018年12月3日起,我中心涉及10个小类原ccc目录产品(以下简称“原目录产品”)被调出目录,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基于“便利企业、主动服务”的原则,为了平稳过渡、不影响整机和零部件产品的正常供应关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将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并对原目录产品涉及的ccc证书做出处理,具体如下:
一、 业务调整
即日起,cqc不再受理原目录产品的ccc认证申请,同时推出与原目录产品范围一致的cqc标志认证业务(属自愿性产品认证),有意愿的企业可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业务调整前后对照信息详见附件1。
二、 证书转换
即日起,cqc启动原ccc证书转换为cqc标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的工作。本次仅转换“有效”和“暂停”状态的原证书,转换后证书状态不变。对于“有效”状态的证书,新证书有效期为长期有效,其有效性依靠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对于“暂停”状态的证书,转换后的暂停截止期与原证书一致。
为便于追溯,新证书编号按“cqc+ccc证书编号”(即原ccc证书编号加前缀“cqc”)。
有意愿做证书转换的企业无需提交申请,仅需签署《确认函》(见附件2)并于2019年4月30日前提交cqc相关产品认证部,经确认后cqc将新证书邮寄给各获证企业。转换过程中cqc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 原证书和ccc标志的处理
原证书将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予以注销处理,ccc标志将根据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35号公告《认监委关于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产品过渡时期标注ccc标志工作安排的公告》的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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