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SDS及安全标签办理检测

供应商
江苏广分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8912706073
手机号
18912706073
经理
黄经理
所在地
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广分检测
更新时间
2024-05-10 08:00

详细介绍

业务背景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一书一签(即sds及安全标签),结合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129号公告)、原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3号令)、《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27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年第42号令)《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8年 第11号令)、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征求意见稿)(gb15603-202x)等法规文件,基本确定了化学品在生产、进出口、操作、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均需要提供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一书一签。
例如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129号公告),明确要求: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1);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参照标准

sds版本
a) 联合国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b) 欧盟版:欧盟reach法规和clp法规;
c) 中国版:中国gb/t 16483-2008、gb/t 17519-2013以及gb30000.x-2013系列标准;
d) 日本版:日本jis z 7253标准;
e) 美国版:美国hcs-2012标准。
安全标签版本
a) 联合国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b) 欧盟版:欧盟reach法规和clp法规;
c) 中国版:中国gb15258-2009以及gb30000.x-2013系列标准;
d) 日本版:日本jis z 7253标准;
e) 美国版:美国hcs-2012标准。


SDS及安全标签办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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