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 供应商
- 北京神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6680.00元每个
- 手机号
- 15600611229
- 经理
- 刘寒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
- 更新时间
- 2024-09-20 11:00
广州经济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条为规范本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的程序,促进股份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集体所有企业拟改组为公司的,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然后由发起人鉴订协议书,同时组建筹备机构。
一个企业作唯一发起人时,应将全部资产投入公司。
第三条 发起协议书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拟设立公司的名称、住所、股本总额、股份类别及各发起人认购股份的数额及占股本总额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