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申办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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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卢小姐
所在地
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更新时间
2024-05-23 09:30

详细介绍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大于100万;
  6营业执照副本,公章配合使用
  7房本购房合同复印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仅供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影视 广播证 广电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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