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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315
更新时间
2022-03-19 10:08

详细介绍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律在线咨询——广州俊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核准、广东省相关部门登记执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租地是否有权获得土地补偿?

正如我们刚才所说,主体原则上无法获得土地补偿。事实上,我们在实践中确实看到了很多形式。他们中的一些人租了几十年或50年。有人说,条件成熟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协议明确规定,有的明确表明甲方有义务转让土地,有义务完善相应程序。

因此,应根据您的租赁协议或您的协议进行法律定性。如果有相应的转让、使用权转让、买断甚至合同等相应的法律定性,原则上会改有的租赁现实状态。

事实上,在这个时候,原则上,你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即使你没有土地证书。即使你没有,你也可以获得权利。例如,《物权法》的注册和宣传主义只有在200年才存在。2007年10月1日,有一种物权宣传和登记主义,即以许可证处理作为产权变更的宣传意义。换句话说,在过去,只要我签署了一份销售协议,这意味着我把土地卖给了你,拆迁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但在2007年10月1日之后,离婚律师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它就不起作用了。光签订销售协议是不起作用的。销售协议是销售协议,但我们必须进行产权转让和转让登记。后,这表明土地已经转让给你。我们能解释什么?这并不意味着你已经付了钱,你已经签署了协议,而是你已经办理了产权转让登记意味着产权的变化。好吧,这是我们对租赁土地的一个扩展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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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有哪些类型?

监督类别:旨在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如要求人及时还款,敦促对方在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可能导致诉i讼时效中断;

警告:旨在制止或防止危害。侵权的发生或继续扩大。如果明星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名誉权;

咨询类旨在沟通.询问.了解相关事实,房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要求对方回答.回答问题或解释,如结算审计进展.合同审批程序进展等。

律师函与律师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律师是否应承担责任?

《律师法》第三条明确要求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律师信和律师声明的本质仍然是委托代理人表达的法律行为,包括律师签名和律师事务所盖章。如果内容不真实或捏造,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当然对信函和声明的内容不真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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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律师信?他们有什么用?有法律效力吗?

1.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是什么?

律师信和律师声明的本质是委托代理表达其意思的法律行为。律师信是写给特定对象的,律师声明是对每个人大喊大叫。

2.律师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的声明更多的是当事人对公众的声明(例如,这与我无关,如果你再次侵权,我会怎么做),而且没有法律效力。

3.律师函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函通常会梳理相关事件.行为.法律关系.明确,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律师函的客户.警告律师函的法律效力。

但是,律师函没有严格的审查程序,也没有人民生效的既力和强制执行力。鉴于此,如果律师函的内容故意不真实。捏造事实。夸大其词。混淆公众。恶意引导公众舆论,客户和律师可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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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俊才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由广州俊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广州俊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等业务,公司拥有“法律咨询”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78号315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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