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收发货人备案
- 供应商
- 深圳市浩通天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销售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565755165
- 手机号
- 18824617866
- 经理
- 邓先生
- 所在地
-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兰金十一路10号成城发工业园A栋606、601、501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29 09:01
收发货人备案:
2012年10月1日起,中国质检总局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 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
目前,凡是进口食品的企业,只有收发货人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食品的进口业务。
中文标签设计:
食品安全法第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文标签审核:
随着食品的国家标准及相关的口岸规定不断变更,中文标签的内容及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中文标签审核就会显得非常有必要
相关单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进口商在没有获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及流通。食品进口经营单位在进口前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酒类流通许可证
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酒类进口企业在进口前应该提前办理好酒类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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