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涉及的中国境内核准、备案及登记总体流程
中国境内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分别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即相关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商务部及相关地方商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部门)、相关地方外汇管理分局(以下简称地方外管局)。涉及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除进行上述一般性的核准、备案及登记外,还需通过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项目备案审批。
境外投资备案全流程解析
发改委核准和备案流程要求
根据《11号文》的相关规定,海外投资项目采取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目前实行核准的管理方式限于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涉及敏感国家或涉及敏感行业的敏感类项目,核准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除此之外,其他项目均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表所示:
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证明件,如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
3. 如果是企业主体,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或是相关的决议文件;
4. 投标、并购或是合资合并项目,需要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是架构协议
境外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国家严格控制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监管趋势,以下几种情形申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比较有难度
a.投资到敏感国家和地区,如和我国未建交的国家,或战乱国家。
b.投资敏感行业,如武器制造,跨境水资源开发、 新闻传媒等。
c.敏感行业目录里的行业,包括 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对外投资方案的设计与评估
全程指导准备规范性材料(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真实性承诺、股权架构、资金证明等)
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及说明、投资环境分析、尽职调查等内容)、投资项目说明、备案表等境外投资申报文件
在发改委、商务部门提交书面和系统的资料,协助完成外汇管理局的登记手续
服务成果: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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