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条件以及要求
- 供应商
- 厦门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1000.00元每套
- 品牌
- 助游网络
- 型号
- 无
- 产地
- 全国
- 手机号
- 13646019223
- 联系人
- 李小姐
- 所在地
- 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3栋901-6单元
- 更新时间
- 2024-06-05 10:00
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即可办理。
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书
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书
申请报告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法定代表人简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等材料
办公场地证明
审查要点:
1. 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核查申请人经营状况,不得出现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违法违规记录。
4. 申请机构股东为公司的,应逐级追溯股份构成情况直至自然人,不得出现外资。
5. 实际办公场所应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并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条件。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