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北京基金会?注册北京基金会有什么要求?

供应商
晋商传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3120481700
手机号
15301332225
法人
孔伶俊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3号蓝堡国际中心1座710
更新时间
2023-11-06 00:00

详细介绍

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机关,具体办事机构是其下设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如申请注册部级基金会,则需要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完成注册流程。

如申请注册其他级别基金会,则需要到相应的省、市、县级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完成注册流程。

2022年,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陆续开通了基金会登记线上审核制度。如需申请成立基金会,可在完成前期咨询、核名后,于线上递交注册申请。线上注册入口可通过所在地民政部门官网查询。

慈善基金会名称要求:

1.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基金会注册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