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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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分质检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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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1号金科工业园2栋1层101检测中心
- 更新时间
- 2024-06-25 09:00
增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排放检测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air pollutants
gb 16297-1996
代替
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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