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办理环评手续-环评手续办理程序要点-万帮环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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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万帮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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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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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城市新秀写字楼18层
更新时间
2024-06-16 08:00

详细介绍

1.没有环评批准文件可以申领排污许可证吗?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应该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因此,在《条例》施行(2021年3月1日)后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在申领之前编制环评报告书(表),并取得的批复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实际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整改期限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其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等要求。


在《条例》施行(2021年3月1日)前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达到规定的条件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因沈阳市于2020年8月底完成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全覆盖,不应存在条例施行前未办理排污许可的排污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建议与属地环保分局联系。

2.新建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准备生产,但是环保设施需要调试,尚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批复。这种情况环保竣工验收和排污可许证要先办理哪一个?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可能会产生实际的排污行为,应当先取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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