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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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3-11-04 00:00
广州市:公司制合伙制分列标准,高奖励1500万
广州市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广州市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优惠
2017年12月1日,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对私募投资企业的扶持政策如下:
(1)公司制:根据所有受托管理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合计规模,给予管理能力奖励。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合计规模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2)合伙制:根据所有受托管理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实缴出资额合计规模,给予管理能力奖励。管理资金达到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5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10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同一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获得的管理能力奖励,累计高不超过1500万元。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所有受托管理并已按国家规定完成登记备案手续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际规模,给予管理能力奖励:管理资金达到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奖励300万元;管理资金达到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奖励500万元。同一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企业获得的管理能力奖励,累计高不超过500万元。
享受奖励的风险投资类企业应承诺享受本办法财政奖励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广州或减少实收资本(实缴出资额),如有违反应退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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