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公司自查申报、融资租赁公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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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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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13410818257
联系人
陈维维
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63号1栋2009室
更新时间
2023-11-04 06:03

详细介绍

2020年10月15日,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公告》,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将在全市范围内牵头开展融资租赁行业清理规范工作。

清理规范对象

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融资租赁”、“租赁”等字样且经营范围属于融资租赁的企业(不含金融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市外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

 

分类标准

依据《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

1、正常经营类是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租赁公司。接受并配合监管、在注册地有经营场所、按要求登录“融资租赁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地方金融数据快报系统”(以下简称快报系统)如实、完整填报信息,符合《暂行办法》基本要求的企业。正常经营类企业在报银保监会审核后,将分批分次进行公示,纳入监管名单。

2、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失联”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空壳”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未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近6个月监管月报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未在快报系统报送相关材料的企业将视为非正常经营企业。

3、违法违规经营类主要是指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

具体工作步骤有:

2020年11月底前:通过快报系统填报数据、完成企业自查;

2020年12月底前:机构筛查企业年报、纳税、员工社保缴纳、月报填报等情况;

2020年12月底前:对全市存量融资租赁企业进行非现场系统核查,重点关注从事企业融资租赁、可能存在涉众风险的企业;

2020年12月底前:梳理名单及实地核查,进一步核查企业实际经营地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

2021年1月底前:批公示疑似失联、疑似空壳企业名单

2021年3月底前: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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