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审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资料
- 供应商
- 静翡(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王经理
- 19534072647
- 销售经理
- 王亚飞
- 所在地
- 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599弄TEEC上海中心大厦615室
- 更新时间
- 2024-09-16 07:00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
1、注册资金,设备,办公场所,其中普通类型的注册资金为100万,而带有游戏的注册资金则需要1000万。
2、人员,普通类型的一般需要8名人员,但是游戏类的需要12名,而直播类的至少40名,并且都需要缴纳社保。
3、网站,网站内容则必须与要申请的类目相符合,不得出现其他无关内容。
4、游戏类需先取得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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