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上海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 供应商
- 上海宏帮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821951161
- 手机号
- 15618303569
- 联系人
- 赵经理
- 所在地
- 上海市各区,静安区,浦东区,徐汇区,长宁区等
- 更新时间
- 2024-11-13 07:30
分享上海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上个月刚刚拿到了两家公司的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受李总和徐总的委托,全包交由我司负责操作,中间无须法人股东到场,一个半月就办理好了营业执照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作为各大医院的必备设备,保障了各个医院的正常运行。
一、上海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以下内容:
资料编号(一)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资料编号(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资料编号(三) 产品技术报告;
资料编号(四)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资料编号(五)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资料编号(六)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资料编号(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资料编号(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
资料编号(九)医疗器械说明书;
资料编号(十)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对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资料编号(十一)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资料编号(十二)申请资料(重点是临床试验报告)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核查报告。
二、许可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向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条所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国药监械[2005]111号)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审查: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后,即将申请材料送交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技术审评包括产品检测和专家评审,技术审评不能超过60日。但经专家评审,对申请人提出整改意见的,申请人整改时间不计入许可时限。
(三)许可决定:
收到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完成技术审评的资料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0日内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送达:
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sfda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三、医疗器械流程
1、核名(准备名字8-10个);
2、办理营业执照;
3、提交预审材料;
4、现场核验场地,提出整改意见;
5、办理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