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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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更新时间
2024-06-01 09:30

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主审机关一般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广播电视局或者权限下放给所在区的行政审批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和流程都不复杂,但是在材料的准备过程中有几个重要的审核点我们今天来分享一下。
  首先,执照和章程上必须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字样的经营范围,这个是基本的准营准入的要求,就不多说了。
  接下来我们说一下踩坑率极高的两个雷区。
  第一:法人股东的追溯及材料的提供
  全国各地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基本都要求对股东“一追到底”直到追溯到自然人为止,并且所追溯出来的股东都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提供相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了很简单。重点是法人股东,从一级股东里的所有法人股东算起往下追溯的所有法人股东都必须提供相对应的新的执照复印件及新的调档章程。
  “新的”难点就在这三个字上,股东级别越深我们就越难对其工商信息的变更难以实时知晓,需要我们从各地工商系统

网站一一查询并与当地工商主审部门电话沟通公示信息是否是实时更新。还有一点提供的所有章程必须有调档查询章。查询章不清晰,不完整的话材料是无效的。
  第二:“广播影视相关专业”专业的人员都包含哪些人员呢?
  通俗的理解,在广播影视制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的人员都属于相关的专业人员,没有明确的界限去划分出专业或者非专业。
  但是在实务中,行政审批意义上的“广播影视相关专业”有明确的要求和划分界限。一般限于广播电视编导、播音艺术、主持、动漫、动画设计、演员、摄像;艺术等这几个专业。值得一提的是,全国各地根据审批的要求不同,有些地区对专业上的限制会严格些,也就是说会对上述专业的范围缩小适用,选择核心的几个专业适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影视 广播证 广电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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