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充电器做日本PSE流程
- 供应商
- 深圳市讯科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销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755-23312011
- 陈工
- 18002557368
- 销售
- 陈晓峰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723号强荣东工业区E2栋二楼
- 更新时间
- 2025-01-08 08:00
日本新颁布的、取代原电气用品取缔法的《电器及材料安全法规》非常复杂,以手机充电器为例:按该法规属于a类产品,a类产品必须由日本政府授权的和meti管理的试验室进行检测。这样的试验室例如:jqa,let,ulapex,非日本国的试验室如ul也是该类产品(按电池充电器和ac适配器)的授权试验室。中国目前没有日本授权的试验室。因此,申请pse分享的企业应首先选择一个日本授权的试验室,获得该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符合日本的技术要求。日本对电池充电器有两套技术要求,客户可以任意选择: 第1种是非常传统的日本技术要求 第二种是与iec60950 2nd +a4协调一致的技术要求建议中国客户选择第二种,此种方式下,由于中国和日本都是iecee-cb成员国,客户可以先在中国cqc获得cb报告,然后向日本上述试验室申请转cb报告。如果使用方式1,cb报告不能被接受。如果产品是按满足第二方式设计,即,按符合iec60950标准进行设计,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安全件如电容器、热脱扣器等都要符合国际iec标准。如果产品是按满足第1方式设计,即,按符合日本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则初级电路的所有的这些安全件都要符合日本国家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了方式1,则不接受cb报告。也不允许将方式1和方式2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