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外管局: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
9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重大信息,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更进一步。
此次改革重点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二是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三是,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
当天,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答记者问。
问: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先后于2002年和2011年分别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是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是提升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为我国金融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开放新格局的部署要求,深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改革,完善审慎管理,取消汇出比例限制,取消有关锁定期要求,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就其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等,极大便利了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随后,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以及彭博巴克莱等主流指数相继将我国股票和债券纳入其指数体系,并稳步提高纳入权重,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需求相应增加。
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服务开放新格局的重大改革,也是进一步满足境外投资者对我国金融市场投资需求而主动推出的改革举措。
问:投资额度限制取消以后,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需遵循什么外汇管理程序?答: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立即着手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号)等相关法规,明确不再对单家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进行备案和审批。届时,境外投资者在获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格后,应委托境内托管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在托管银行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及办理后续资金汇兑等业务。
问:是否取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
答:是的,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地境外机构使用境外人民币开展境内证券投资。取消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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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给出回复如下:
1.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其境内企业必须成立满一年;
2.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的款项不能大于境内企业注册资本;
3.境外设立的企业,必须与境内企业的行业有关联;
4.对外设立机构成立后,从第2年起,每年的6月30日前,必须向外汇管理局提交年检报告;
5.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商务部对外合作处,办理投资备案证书;接着又到市商务部及发改委咨询了办理个人37号文,返程投资备案备案证书的流程及细节终协助该公司拿下了商务部发改委的两个对外投资的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