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咨询咨询流程和CE咨询相类似
- 供应商
- 深圳讯道技术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0755-27909791
- 蔡工
- 13380331276
- 业务员
- 蔡工
- 所在地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723号强荣东工业区E2栋华美电子厂3层
- 更新时间
- 2024-06-14 10:30
fcc是指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相关部分(cfr47)的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产品都需要进行fcc分享(极少数有关条款特别豁免的产品除外)。fcc法规的要求涵盖发射机要求、无线设备、电磁兼容要求、电话终端设备、测试方法等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产品主要分为四类:偶然发射体、无意发射体、有意发射体、需要执照的发射机。绝大部分的无线设备(蓝牙,wi-fi,2/3/4/5g等)都属于有意发射体。
fcc分享程序
种发证(certification)
发证是射频设备*严格的审批流程,基本适用于所有无线设备。由fcc认可的电信发证机构(tcb)根据责任方(如制造商或进口商)向tcb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测试数据的而颁发的设备授权(tcbgrant)。
测试须由fcc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执行。所有的证书和相关产品的符合性文件及产品文件将上传到fcc的数据库中,并部分公开给大众,如测试报告,说明书等。
此外,使用供应商合规声明(sdoc)程序获得批准的设备可以选择性地使用发证程序。
第二种供应商的合规声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sdoc)
供应商的合规声明(sdoc)是一个程序,要求负责产品符合性的责任方(responsibleparty)确保设备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责任方必须位于美国,无需向fcc或tcb提交发证申请。根据sdoc程序授权的设备不会列在fcc数据库中。但是,责任方或销售设备的任何其他方必须应fcc的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和其他信息,证明其满足fcc要求。责任方可以选择使用发证程序来代替sdoc程序。
使用并满足sdoc程序要求的产品可自主选择标记或不标记fcc logo
fcc id标签,标签位置信息
产品外观图
原理方框图
线路图
测试报告
测试设置照片
用户手册
产品内部照片
元件清单
人体辐射
产品工作原理描述(使用5 ghz频段的产品需要提供额外软件安全性描述文件)
相关申请信、授权信、保密要求表等
fcc的分享流程和ce分享相类似,即先测试及产品,准备测试报告及申请文件递交给实验室,经审核发证后将信息录入fcc后,制造商便可在产品上打上相应标签,并在说明书上加注对应fcc指引,产品即可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kdb 447498 d01 general rf exposure guidance dr04是基于kdb 447498 d01v06要求及fcc-19-126规则进行了修改和更新。以上内容将汇总并通过kdb 447498 d01 general rfexposure guidance v07发布。2022年3月31日后提交的所有申请都必须使用新版kdb 447498 d01v07。
kdb388624 d02 pag(预审批)列表v17r03替换kdb388624 d02pag(预审批)列表v17r02,将un5ghz添加到pag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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