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内容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 供应商
- 上海登尼特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8101649652
- 上海服务热线
- 13916852981
- 联系人
- 张经理
- 所在地
-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5楼F座
- 更新时间
- 2024-12-11 10:30
在实际生活中,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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