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资质证书 申请条件

供应商
清远远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8813558434
手机号
18813558434
联系人
李经理
所在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宁路2号中之二宜禾新城E幢首层47号铺
更新时间
2024-03-21 23:26

详细介绍

 申请条件】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或者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规定数量、具备相应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以及运营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三)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四)具备与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条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临时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前款(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条件。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具体条件,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提交材料】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本单位登记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三)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现场操作人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实验室或者检验场所及其检测能力的证明;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有关规范化运营质保证体系的证明;

  (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委托运营项目备案表、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营合同期间设施运行监测报告;

  (八)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级、分类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资质证书 申请条件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