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条件及要求
- 供应商
- 财税达(厦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7750001009
- 手机号
- 17750001009
- 联系人
- 吴仁杰
- 所在地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88号19E室之十五(注册地址)
- 更新时间
- 2024-06-03 11:36
(一)有营业执照;
(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办理步骤
1、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材料的初次审查
2、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地核查
3、样品检测
4、质检总局公示、颁发证书
证书有效期5年(食品生产许可证3年),每年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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