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检测 食品添加水重金属检测
- 供应商
- 江苏广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
- 认证
- 包装饮用水
- 食品添加水重金属检测
- 周期
- 3-5天
- 检测范围
- 全国
- 联系电话
- 0512-65587132
- 业务经理周
- 13906137644
- 联系人
- 周经理
- 所在地
-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 更新时间
- 2023-11-04 06: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06号),浙江省卫生监督所、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等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起草组工作。起草组分析了国内外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及安全指标要求,在 《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及《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的基础上,整合修订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该标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4.1和4.2)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不适用于饮用矿泉水。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矿泉水》(gb8537)。
关于原料要求
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有两种主要来源:一诗共供水系统,二是帆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帆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又可分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来自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来自于帆共供水系统的水源,应分别符合gb5749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的要求,即:采用地表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要求,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要求。这些帆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其水质应达到gb5749的要求,再进入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后续加工工序。由于帆共供水系统的源水经处理后,ph值一般不会发生变化,食品加工用水可以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的ph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