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简化优质私募备案程序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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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4-12-23 08:30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优化私募基金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优化私募备案通知》)和《关于开展分道制二期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分道制二期通知》)。这意味着,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私募机构,其基金备案及重大事项变更等程序,将得到进一步简化。
据了解,上述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对于投顾类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及部分产品重大事项变更业务,由人工审核改为系统自动审核。二是根据会员信用情况,将更多符合标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纳入到分道制试点;部分产品启动“即提即备+事后抽查”的产品备案程序。对于更多合规发展的私募机构,其产品备案可以走“快速通道”,效率将显著提高。
具体来看,根据《优化私募备案通知》,三类业务可实现自动办理:一是投顾类产品备案、重大变更和终止;二是自动办理自主发行类产品的部分重大变更;三是自动办理产品的清算开始申请。
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条件如下:
1、注册一家投资类基金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其中实缴资本不能低于注册资本25%。
2、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应具备一定出资能力,企业股东净资产应覆盖备案主体公司注册资本,个人股东需提供证明出资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3、高管人员不能少于3人持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具备3到5年的金融相关工作经验,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4、私募证券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具备至少一名基金经理,股权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至少1名投资总监。
5、具备至少1名风控人员。
根据今年中基协刚发出来的规定可以看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审核相较去年更加严格,尤其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更是如此,因此,这两年可以看到很多企业选择从市场上并购一家合适的私募基照以此来发行产品,这或许是目前比较符合不满足备案条件或着急发行产品的企业需求。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交易制度不断创新,发展私募基金市场是历史必然。从全球共同基金的发展看,各国对私募基金使用杠杆工具和私募投资市场都有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