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横琴合伙企业税收政策个税要求

供应商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3530180825
市场经理
汪女士
所在地
海南 深圳 横琴 宁波均有办公场所
更新时间
2024-12-13 07:00

详细介绍

一、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所需法律文件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过程中,负责企业设立管理的政府机构是及下属的省/市/区工商管理机构。对于企业的设立管理,登记机构采取“申请资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形式审查,相关人员按照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提交申请,根据拟设立企业的不同情况,工商登记机构会做出当场准予设立登记/补正资料后受理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内准予设立登记等具体许可行为。根据《创投办法》和《pe通知》规定,申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以及股权和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依法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按照现行企业设立制度的规定,企业向工商管理机构申请设立之前需预先核准企业拟用的名称,企业名称需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须有公司的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有限公司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有限公司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名称预先核准,需要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件。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 税收政策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相关产品
汽车用品代理 DHL代理 ST代理 IC代理 整体衣柜代理 pos机代理 壁纸代理 企业登记代理 个人信用贷款 专利申请代理 税收政策 除甲醛代理 牙刷代理
QQ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