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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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03 09:10

详细介绍

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今日上海博赢带大家了解一下企业产生的债券利息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申报。

一、债券是什么?
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好在必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根据发行主体能够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利息收入,依照约好敷衍利息的日期承认收入。
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出资,或许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获得的收入,包含存款利息、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依照合同约好的债款人敷衍利息的日期承认收入的完成。”

注意例外情况:
永续债利息收入可挑选适用企业所得税方针的税务筹划。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能够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方针.发行方和出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能够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则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出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则。
企业发行符合规则条件的永续债,也能够依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方针。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出资方获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符合规则条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中5条(含)以上。
1被出资企业对该项出资具有还本责任;
2有明确约好的利率和付息频率;
3有必定的出资期限;
4出资方对被出资企业净资产不具有所有权;
5出资方不参加被出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6被出资企业能够换回,或满意特定条件后能够换回;
7被出资企业将该项出资计入负债;
8该项出资不承当被出资企业股东平等的经营风险;
9该项出资的清偿顺序位于被出资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布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布告2019年第64号)

二、债券利息收入在税务筹划中怎样计算?
优惠方针,划要点:
部分债券利息收入能够享用优惠,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1.国债利息收入法定免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则,“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利息分为持有环节承认的利息和转让环节承认的利息。
持有环节:以国债发行时约好敷衍利息的日期,承认利息收入的完成。
转让环节: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承认时承认利息收入的完成。
利息收入确认公式: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上述公式中的“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认;“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认;如企业不同时间屡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认。
方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出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36号)

2.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税的税务筹划方案: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同意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归还主体的债券。对企业和个人获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方针的布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布告2019年第57号)

3.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折半征收:
铁路债券是指以我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归还主体的债券,包含我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款融资工具。
对企业出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方针的布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布告2019年第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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