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类上市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香港境外窗口为依托,建立一个集采购与分销、海外投融资、技术支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基于后续开展的业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终确定在香港投资8000万港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在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环境下,公司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同时公司未来发展对关键设备进口的需求也凸显出来。从发展战略、品牌维护、产品销售和技术支持角度考虑,公司需建立一个化的境外采购平台,解决境易贸易条件限制,在项目投产伊始阶段就抢占发展机遇期,降本增效、提升核心竞争力。
此次设立香港公司正是基于产能增长的采购需求,根据公司现有的上下游产业链基础,香港公司设立条件成熟,时机适宜。
境内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前,应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境内居民以境内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注册地外汇局或者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注册地外汇局或者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登记。
已登记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发生境内居民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等基本信息变更,或发生境内居民个人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或置换、合并或分立等重要事项变更后,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完成后,方可办理后续业务(含利润、红利汇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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