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如何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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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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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874800
马 老师
马德仪
所在地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更新时间
2024-10-18 07:36

详细介绍

 1、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生产性企业

  2、业务内容:

  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本企业生产基本资料如设备、配件、原材料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经营项和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3、自营进出口权审批办事内容

  1)、办理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2)、办理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4、必备资料

  申报生产企业(企业集团)自营进出口权,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十份,分送市经委六份,市外经贸委四份:

  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自营条件,效益分析及发展目标);

  2)、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企业集团成立批文及集团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情况(适用企业集团申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注册登记机关签章);

  5)、申请企业概况表;

  6)、企业出口产品分类表;

  7)、企业进出口商品目录;

  8)、企业前一年负债表和损益表;

  9)、企业前二年出口供贷实绩。

  申报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除申报以上材料外,还需增报:

  1)、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2)、企业前二年经营情况和进出口实绩证明;

  3)、资信证明。

  注: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上海静安区如何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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