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如何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 供应商
- 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 认证
- 手机号
- 13012874800
- 马 老师
- 马德仪
-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10-18 07:36
1、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生产性企业
2、业务内容:
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
本企业生产基本资料如设备、配件、原材料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经营项和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
3、自营进出口权审批办事内容
1)、办理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2)、办理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4、必备资料
申报生产企业(企业集团)自营进出口权,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十份,分送市经委六份,市外经贸委四份:
1)、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出口情况,国际市场,自营条件,效益分析及发展目标);
2)、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企业集团成立批文及集团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情况(适用企业集团申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注册登记机关签章);
5)、申请企业概况表;
6)、企业出口产品分类表;
7)、企业进出口商品目录;
8)、企业前一年负债表和损益表;
9)、企业前二年出口供贷实绩。
申报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除申报以上材料外,还需增报:
1)、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2)、企业前二年经营情况和进出口实绩证明;
3)、资信证明。
注: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上海静安区如何申请自营进出口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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