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你要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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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商城路738号胜康廖氏大厦2509室
更新时间
2024-06-13 18:31

详细介绍

食品公司的经营范围示例: 经营范围一 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经营范围二 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 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 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五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二、上海县食品经营范围大全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上海县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已取得主体资格的加盖企业公章)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租赁忘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于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5、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2、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转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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