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内资公司注销所需要材料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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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与城(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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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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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699号A1407-1408室
- 更新时间
- 2024-06-23 07:36
内资公司注销所需要的程序是: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内容:
(1)注销理由;
(2)成立以股东为主的清算小组,推举小组负责人。
3、清算报告(载有从xx日期起已公告三次和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内容),经清算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并由股东签字盖章确认。(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有关注销证明:
(1)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国税、地税);
(2)银行账号注销证明;
(3)公安部门收缴印章证明;
5、股东会决议后6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三次。内容:xx公司(注册号xxx)股东会决定自x年x月x日起停止经营,请债权人自本公司第yi次公告之日起90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如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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