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申请做C-TICK认证

供应商
深圳市信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认证
手机号
17318023119
联系人
黄经理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朱坳第二工业区A2栋厂房401
更新时间
2024-05-23 07:00

详细介绍

电子电器产品进入澳洲,除安全标示外,还应该有emc标志 即c-tick标志。目的是保护无线电通讯频段的资源,它规定的实施制度有点类似于欧洲的emc指令.因此,可以由生产商/进口商进行自我声明。但是,在申请 c-tick标志之前,必须要按相关cispr标准进行测试。并要由澳洲进口商背书&提交报告。 澳洲 aca(australiancommication authority ) 统一受理,发放登记号码。

emc体系对产品的划分

澳大利亚的emc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级别三产品前,必须在aca注册,申请使用c-tick标志。

级别一产品

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电阻等。对级别一的产品,供应商必须签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级别一的产品可以自愿申请c-tick标志,但是供应商在选择使用该标志后,在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描述书的同时,还要提供符合性记录,以证明声明中所描述的产品已符合了相关的emc标准。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

级别二产品

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如开关电源、电焊机、调光器、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按相关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则需要提供技术结构文件,测试地点不作要求,允许内部测试。

级别三产品

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即cispr11与cispr22覆盖的产品。目前,通信终端产品仍就包含在此范围内,但是从2003年11月7日起,终端产品将被划分到级别二产品中。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还要提供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同时还要出具由qsm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自2001年11月起,澳大利来/新西兰的emi申请合并;如果产品要在这二国销售,下列文件在行销前必备齐,以备aca(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或新西兰 (ministry of economicdevelopment) 当局随时抽查。

c-tick认证范围如下:

根据2001年政府发布的强制执行电磁兼容产品目录,主要涉及的产品为:

1.工业、科技、医用(ism)设备,音像设备;

2. 家用电器设备;

3.电动工具和电热器具;

4.照明和类似设备;

5.信息技术设备。

不需要进行申请的产品为:

1.在澳大利亚以外的地区制造,并且不是为进口到澳大利亚销售的装置;

2.从新西兰进口到澳大利亚销售,并已符合新西兰相关法规的装置;

C-TICK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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