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6信托单位的认购及信托资金的交付。
6.3信托单位的认购及信托资金的交付应按照信托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6.4委托人应按照信托计划说明书深圳私募证券公司注册的规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交付信托资金的币种为人民币。
7信托单位的赎回
7.1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益人可依据信托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办理信托单位赎回事宜车文司有
二、要求:8.信托计划的期限
8.1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期限为【20】年,自本信托正式成立之日起计算,到期终止日为自本计划成立日起至【20】年后的开放日。如发生本信托深圳私募证券公司注册计划规定的信托计划提前终止情形时,本信托计划提前终止。
三、费用:8.2.本信托计划期满前1个月,受托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延长本信托计划期限。受托人作出延长信托计划期限的决定后,应在信托计划期满前通知全体受益人。信托计划期限延长后且延期后的信托计划届满1个月前,受托人仍可按照上款规定决定是否深圳私募证券公司注册继续延长本信托计划期限。
9信托计划的成立
9.1本计划的推介期为【30】个工作日,以受托人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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