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详解。
- 供应商
- 深圳合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市场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534189202
- 手机号
- 13534189202
- 经理
- 吴小姐
- 所在地
- 海南、宁波、深圳、共青城、珠海设立办事处
- 更新时间
- 2023-11-04 00:00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所需的三个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深圳旅行社申请办理有三种,国内旅行社、入境旅行社、出境旅行社,不同的资质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核发放,经营的内容将在许可证中体现。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认缴制);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申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四)申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六)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质 量保 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质 量保 证金或申办相应的银行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一般所需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章程;
(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文件;
(四)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职文件、履历表、身份1证明、劳动合同;
(五)不少于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身份证、履历表、任职证明、劳动合同;
(六)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1证明;
(八)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
(九)缴存质 量保证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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