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成员要求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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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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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慈善基金会设立指南|深圳基金会设立理事会成员要求解析

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是经由广东省民政部门登记、深圳市民政局主管的公募基金会。

慈善基金会是为了公益目的而存在的。所以想设立慈善基金会的朋友首先得明确是为了哪一种需要援助的人群而设立的。慈善基金会可以开展的公益事项有不少,像比较常见的扶贫,教育,医疗等等这些都是的。更多内容可咨询合泰企业秦经理

深圳慈善基金设立要求: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理事会成员5-25个人,其主要分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专职)、理事若干)还需从事过相关慈善公益性的活动等。

4.有固定的住所; (无偿使用场地1年以上,产权房有产权证明)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意的是每一批理事会的任期不能超过5年。还有慈善基金会要有明确的成立目的,就是咱们前面提供的具体援助哪个公益方向。一般公司成立需要满足的规范的名称、章程、规章制度这些慈善基金会也需要有。

基本满足上述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向申请部门发起申请。慈善基金会还有一种类型,公募慈善基金会,所需具备的募集资金的能力更大,可以向普通大众募集资金。但是公募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更高,一般普通的个人和机构很难申请下来。但是对于想扩大慈善基金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朋友们来说,可以在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三年后,非公募基金会运营正常,没有出任何纰漏的情况下,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变更为公募慈善基金会,当然审核也很严苛,大众比较熟知的通过这种方式变更成功的也就以前比较出名的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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