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为非正常户上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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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15021594806
联系人
卢小姐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更新时间
2024-05-29 09:58

详细介绍

  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为非正常户,通常是因为纳税人没有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连续三个月以上,经税务机关查找仍无法联系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将会对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认定为非正常户,可以主动到税务机关申请解除。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
  1、到税务机关找到税收管理员,也叫专管员,说明情况;
  2、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接受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违章处罚,缴纳罚款;
  3、补缴未申报月份的税款,如果没有税款,则不用补缴;
  4、税务机关解除对纳税人认定的非正常户,以后按照正常户进行管理。
  公司处理比较麻烦的就是要提供场所证明(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等)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票。购销合同等
异常 解除 吊销 注销 疑难 执照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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