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峡证书ECFA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供应商
- 深圳市海盛达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539463211
- 手机号
- 13539463211
- 联系人
- 蒲(PU)小姐
- 所在地
- 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东门南路1021号阳光新干线家园C座3009
- 更新时间
- 2024-06-18 08:00
ecfa台湾海峡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只要在该协议里面就可以为客户办理一份ecfa台湾海峡原产地证书来减免关税。
ecfa为一正一副,证书需要已中文填制,除唛头可以用英文;证书一共15个栏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
1.出口商栏:填写已在出证机构备案的企业,此栏不能出现2个公司
2.生产商:应列明所有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无传真或电子邮件,应填写“无”。
3.进出商:填写台湾进出口的详细信息,公司名字加地址
4.运输工具和路线:填写境内起运港港口,台湾目的港;船名航次航班号以及出运日期
5.此栏留空
6.备注栏:此栏可以填写订单号等
7.项目编号:可以填写20个品名
8.hs 编码,此栏需注意填写的台湾进口编码,且编码要在协议里面的
9.货品名称、包装件数及种类;详细的品名和包装件数
10.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
11.包装唛头或编号:
此栏填写的唛头或编号应与发票、货物外包装上的一致。如无唛头,应填“无”或打n/m
12:原产地标准:
. 货物根据《海峡两岸经济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临时原产地规则第三条(完全获得货物),在出
口方完全获得的,填写“wo”;
2. 货物完全是在一方或双方,仅由符合《协议》临时原
产地规则的原产材料生产的,填写“wp”;
3. 货物在一方或双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符合《协议》
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填写“psr”;
此外,如果货物适用的原产地标准依据“累积规则”条款、
“微小含量”条款或“可互换材料”条款,应加填写“acu”、“dmi”
或“fg”, 如填写为“psr acu”。
13.发票号码和日期,根据提供给到台湾进口的发票来显示
14.出口声明,只需要出口商签字,不需要盖章
15.出证机构声明,此栏需要出证机构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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