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餐饮业油烟检测 食堂油烟检测报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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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经理
- 李朝阳
- 所在地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基村新基大道东1号(2号厂房)1楼自编102房
- 更新时间
- 2024-06-13 10:00
食堂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产生油烟,经油烟处理设备处理后符合标准要求方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未经设备处理或处理效率不佳油烟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食堂油烟污染对于周边环境、居民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以及企业的稳定经营都会带来影响,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食堂油烟检测。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影响,国家针对餐饮业的油烟检测制定有国家强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等情况需要进行油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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