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联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变更
- 供应商
-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5021594806
- 手机号
- 15021594806
- 联系人
- 卢小姐
- 所在地
- 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 更新时间
- 2024-05-26 09:30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弟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站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级电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上申请→在线服务→网上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在线打印。提供申请内容一致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变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单位名称,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变更网站名称、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域名/ip地址、网站其他服务器所在地地址/域名/ip地址,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网站负责人需提供人事任免决定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变更网站栏目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收费或非收费),需提供相关变更栏目和内容的复印件,以及在线浏览网站变更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七、办结时限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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