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费用,申请资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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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6-24 09:01

详细介绍

上海代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费用,申请资格、材料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行政许可总时限:20工作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5办公场地证明;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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