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非企业收购手续
- 供应商
- 中企鼎鑫集团有限公司
- 认证
- 联系电话
- 13311262987
- 手机号
- 18500260308
- 经理
- 张经理
- 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DREAM2049国际文创产业园C01主楼303
- 更新时间
- 2023-10-24 14:10
北京民办非企业收购手续及花费
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民政部登记一般30万元以上,其中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事)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许可证后,再到同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民办非企业在北京的政策:
目前民办非企业停止新设立业务受理,只能通过收购的方式设立。在变更过程上和普通企业有一些细微差别。欢迎您来电咨询。
目前我公司有少量民办非企业资源,资源都做过严格审核,确保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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