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放、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icp许可证颁发对象主要指通过互联网(因特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设立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目
经营者为依法申请的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壹百万的内资企业;
有与开发经营策划相适应的资本和专业人士;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文件;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