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政策,出口货物因疫情原因退运
- 供应商
- 深圳市顺通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500.00元每单
- 手机号
- 18145827893
- 经理
- 刘育宏
- 所在地
-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东路22号雷柏中城生命科学园第3分园综合楼B318
- 更新时间
- 2024-05-05 08:00
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清关操作步骤:
1)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出口产品清单明细资料;
2)发货前,确认好企业是否已经到承包工程期,是否已经退税;
3)准备好原出口全套单据:报关单、报检单、箱单、invoices、 合同、提单等
4)货到安排打包后,我司负责换单提货仓储事宜,安排海运
2020年11月3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发布了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同时,公告也明确了税收规定实施中有关手续要求等。
一、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