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皮革及皮革制品进出口检测 镉含量检测

供应商
广分检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认证
检测范围
皮革及皮革制品
周期
5-7天
服务范围
全国
手机号
13545270223
联系人
谷经理
所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更新时间
2024-05-06 09:00

详细介绍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提要

试样经微波消化处理后,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原子化,吸收铅283.3nm共振线、镉228. 8nm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收值与铅、镉含量成正比,将其与铅、镉标准系列比较确定样品中铅、镉含量。

4试剂和材料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规定。

4.1 硝酸:优级纯。

4.2 硝酸溶液:1+99。

4.3 硝酸溶液:1+9。

4.4 铅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5 镉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6 铅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4)用硝酸溶液(4.2)稀释,配制成50 μg/ml标准溶液。

4.7 镉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 5)用硝酸溶液(4. 2)稀释,配制成10 μg/ml标准溶液。

5仪器

所用玻璃容器及消化罐均以硝酸溶液(4. 3)浸泡24 h以上,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备用。

5.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铅、镉空心阴极灯。仪器工作条件参见附录a。

5.2 微波消化系统(备有压力控制系统)。样品消化参考条件为:压力0.5 mpa,1 min;压力3.0 mpa, 4min。

5.3 可温控加热板。

6试样制备

抽取代表性试样约10 g,剪成边长约5 mm×5mm的小块,混匀,装人试样瓶中待测


皮革及皮革制品第三方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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