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皮革及皮革制品进出口检测 镉含量检测
- 供应商
- 广分检测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认证
- 检测范围
- 皮革及皮革制品
- 周期
- 5-7天
- 服务范围
- 全国
- 手机号
- 13545270223
- 联系人
- 谷经理
- 所在地
- 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星圃路12号智汇新城B区7栋
- 更新时间
- 2024-05-06 09: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铅、镉含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方法提要
试样经微波消化处理后,导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中原子化,吸收铅283.3nm共振线、镉228. 8nm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吸收值与铅、镉含量成正比,将其与铅、镉标准系列比较确定样品中铅、镉含量。
4试剂和材料
试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二级水的规定。
4.1 硝酸:优级纯。
4.2 硝酸溶液:1+99。
4.3 硝酸溶液:1+9。
4.4 铅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5 镉标准储备溶液:1 000μg/ml。
4.6 铅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4)用硝酸溶液(4.2)稀释,配制成50 μg/ml标准溶液。
4.7 镉标准工作溶液:将上述贮备溶液(4. 5)用硝酸溶液(4. 2)稀释,配制成10 μg/ml标准溶液。
5仪器
所用玻璃容器及消化罐均以硝酸溶液(4. 3)浸泡24 h以上,用去离子水冲洗、晾干,备用。
5.1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附铅、镉空心阴极灯。仪器工作条件参见附录a。
5.2 微波消化系统(备有压力控制系统)。样品消化参考条件为:压力0.5 mpa,1 min;压力3.0 mpa, 4min。
5.3 可温控加热板。
6试样制备
抽取代表性试样约10 g,剪成边长约5 mm×5mm的小块,混匀,装人试样瓶中待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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