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办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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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贯彻
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第五条的要求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
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
服务。
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
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申办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至少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
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相应的机构证明材料;
申请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告知承诺书;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其他申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