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泉州 龙岩 漳州 福州 办理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
- 厦门市鑫鼎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认证
- 报价
- ¥50000.00元每次
- 联系电话
- 139592698111
- 手机号
- 13959269811
- 经理
- 齐洪文
- 所在地
-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88号银河大厦10AB
- 更新时间
- 2024-03-13 08:00
1.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及时将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和新启动换(发)证产品的通知,告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生产企业,并通知和组织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应自《实施细则》宣贯后20日内,到其所在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3.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以下申请材料报送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4.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5.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对于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
6.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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