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证初办、报到证遗失补办、报到证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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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5-23 09:30

详细介绍

(一)、《报到证》的主要功能


《报到证》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以下统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和参加工作初始时间的凭证,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的依据。


(二)、《报到证》办理时间


择业期内和调整改办期内的毕业生工作日期间随时可以办理。


(三)、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个人办理《报到证》,一般分为初次办理、遗失补办和调整改办三种情况:


1、初次办理。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毕业生个人来办理《报到证》。办理时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回原籍自主择业的书面申请)、《毕业证书》原件、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介绍信或证明。


2、遗失补办。自签发《报到证》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可到《报到证》原签发部门申请重新补办。办理时须提供本人申请、相关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毕业证原件、学校审核意见和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材料。


签发日一年以后遗失《报到证》的,不予补办,可到原《报到证》签发部门申请出具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与遗失补办一致。(2001年及以前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招生部门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


3、调整改办。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经学校报主管部门核定形成就业方案之后办理的《报到证》,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就业单位的,办理改办手续时须提供与毕业生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函、《毕业证书》原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到学校就业部门索取)、原《报到证》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


调整改办须在《报到证》签发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逾期者调整就业单位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证初办、遗失补办、改派的介绍,如需代办,可以来电咨询帮帮团人力资源。如果还有报到证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帮帮团人力资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报到证初办、报到证遗失补办、报到证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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