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行政救济方式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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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2-07 08:02

详细介绍

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注册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受到侵害,即可向侵权人所在的或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审核后,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则予以立案:
(1)有商标侵权的事实存在;
(2)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3)属于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辖范围;
(4)人民法院对此案件尚未受理。
立案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过调查、核审、告知、听证等一系列程序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侵权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2)侵权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侵权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侵权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但该调解没有强制效力,调解不成时,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行政渠道解决纠纷的好处在于程序相对比较简短、查处迅速、打击有力。对商业活动而言,效率就是财富,因而程序的经济性对于商标的保护至关重要。但行政查处的不足是民事赔偿不能总令当事人满意,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所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正常的经济市场秩序,在查处侵权案件中其着眼点在于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使市场恢复正常秩序,民事赔偿不是其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基于此,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民事赔偿部分不满意,当事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权保护的行政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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