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供应商
深圳泰好赔科技有限公司
认证
联系电话
18820953171
手机号
13823288593
运营总监
吴文兵
所在地
深圳宝安区松岗艺展四路盈硕商务大厦303室
更新时间
2024-02-07 08:02

详细介绍

网络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类型
与现实经济生活一样,网络环境中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只是现实市场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位移",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网络技术带来的,属于网络环境的"专利"。
(一)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仿冒行为
仿冒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仿冒标志或者采用其他的虚假的标志从事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活动,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网络经济时代,利用网络,传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仿冒行为有了新的表现形式:一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二是擅自使用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误导消费者。三是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是指以捏造事实、歪曲事实或其他误导性方式,对产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等做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方式。网络广告的不正当竞争存在非常广泛,如诱饵广告、荐证广告、强迫广告等。
3,商业低毁行为
商业低毁行为也称为商业诽谤或低毁商誉的行为,指为达到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捏造事实,损害或可能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网络环境下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运用网络广告贬损他人商誉。二是,电子布告板系统上的商誉侵权。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网络经济条件下,利用管理网站的优势,随意窃取、泄露或使用上网企业与个人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性资料信息;员工利用电子邮件有意或无意地传送企业秘密商业信息;以ftp传输文件、bbs电子公告板、新闻组和远程登录等方式都可能造成对商业秘密的侵害,而可归属于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的黑客入侵、破坏等行为更是商业秘密的大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不正当竞争

展开全文

我们其他产品
我们的新闻
咨询 在线询价 拨打电话